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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失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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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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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1号文件里规定从2022年1月1日开始“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两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省语委办和各测试点不再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也不再出具相关成绩证明。

地址:山东省胶州市福州南路236号

邮编:266300

电话:0532-82285799(教务办公室)、0532-82285166(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