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思政

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团队、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 作者:
  • 发布时间:2024-06-03
  • 点击量:

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团队、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202440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青岛工学院课程思政建设管理办法(修订)》要求,推动各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切实提高育人实效,经研究,决定开展课程思政示范团队、教学名师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课程思政示范团队和教学名师建设,全面提升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遴选一批课程思政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做到课程门门有思政,教师人人讲育人

二、申报条件

(一)教学团队

1.教学团队原则上由5-9位成员组成,含一位思政课教师。每位思政课教师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团队的建设。

2.教学团队负责人须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主持市厅级及以上课题1项或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出版学术著作1部;5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长期为本科生授课且教学效果良好。同等条件下担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副院长、院长等教学管理工作的优先考虑。

3.教学团队成员须具备下列条件的任意一项: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

2)主持或参与(前三位)校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

3)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主管部门主办的科技竞赛和行业权威科技竞赛中获得奖励;

4)获得校级荣誉称号或奖项;

5)指导学生获批校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

6)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7)参与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编制;

8)积极参加教研室组织的教科研活动,完成专业负责人布置的工作任务。

(二)教学名师

1.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成效显著。

2.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坚持为本科生授课,申报人应具有5年及以上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经历,近3学年主讲课程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4学时/学年,其中每学期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3.积极探索教育思想、教学方法和课程思政创新,教育质量和教学成果取得明显效果。教学效果良好,深受学生喜爱。教育理念与教学方式先进,教学成果与教学资源丰富。学术造诣高,影响力广泛。

4.从教以来无任何教学事故记录,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三、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依据《青岛工学院课程思政建设管理办法(修订)》(青工发202334 号)。

四、申报流程

1.课程思政示范团队填写附件1《青岛工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团队申报书》,教学名师填写附件2《青岛工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申报书》。

2.学院在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基础上,遴选推荐2个教学团队和2名教学名师参与学校评审。

3.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推选本校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

五、材料上交

请各学院于2024625日前将《青岛工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团队申报书》(附件1)、《青岛工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周晓,联系电话:82285166

 

 

 

 

教务处

202463

地址:山东省胶州市福州南路236号

邮编:266300

电话:0532-82285799(教务办公室)、0532-82285166(学籍)